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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賀

政令宣導 林玉舜 - 跑馬燈 | 2017-03-21 | 點閱數: 359

LED宣導

1.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二條(禁止吸菸之年齡限制)—未滿十八歲者,不得吸菸,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。

2.電子菸是菸的一種,對人的健康有危害,並有滲入毒品跟爆炸的危險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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