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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賀

政令宣導 張惠琪 - 防疫資訊 | 2021-06-09 | 點閱數: 181

主旨:有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延長學生停止到校上課,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至110年7月2日(星期五)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71376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5月25日通函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(星期一)止,惟為因應6月7日指揮中心公布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繼續延長,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,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,考量學期完整性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109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到校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,延長至110年7月2日(星期五)止,暑假為110年7月3日至8月29日。
三、停止到校上課採居家線上學習期間,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,請學生停止前往,留在家中學習。另家長有照顧12歲以下或身心障礙子女之需要者,可請「防疫照顧假」;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,或學生(學童)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,學校仍應安排人力,提供學生到校學習、照顧及用餐。醫護人員子女及弱勢家庭子女,優先安排到校照顧。
四、為落實防疫,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,請學校停辦實體畢業典禮,並得審酌彈性改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畢業典禮。
五、高中以下學校採彈性多元方式,實施線上教學:
(一)學生停止到校上課期間,學校實施線上教學屬正式課程,不另行補課;學生不到校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請學校督導任課教師及導師主動關心學生參與線上學習之情形;如有學生遭遇困難(例如:身體不適、資訊設備問題、特殊家庭因素等),校方應即時提供諮詢、協助。
(二)任課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,以同步視訊、非同步預錄影片、線上學習資源、徵用頻道、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方式,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。
(三)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期間,其各節課程之時段安排,以按既定課表實施為原則,另得視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之;任課教師於每節課程中,得依據班級學生之課堂反應及需求、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(例如視力保健、注意力維持等),彈性調整使用各種線上教學模式及其時間比率,並得延伸紙本閱讀、作業撰寫、分組討論、口語發表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課程安排。
六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(包括日常及定期評量、應屆畢業生「畢業考」、補考)之原則:
(一)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,以彈性、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。
(二)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(例如紙筆測驗),因學生停止到校上課而有實施困難時,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,召開相關會議(例如各學科「教學研究會」或學校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)討論,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,並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。
(三)學校調整後之評量方式,及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,於同一年級、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,應具有一致性。

疫情期間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,請皆以最新公文為準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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