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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賀

政令宣導 黃文祈 - 訓育組 | 2021-09-07 | 點閱數: 159

主旨:檢送教育部修正「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,請依本計畫落實執行,並持續將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2132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近年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(以下簡稱新興菸品)之興起,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以下簡稱國健署)等機關共同研商,並將新興菸品防制措施等內容納入本計畫,以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。
三、本計畫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增述新興菸品危害,並依國健署統計資料更新數據。
(二)增列校園新興菸品防制策略作法,另建議學校可運用新媒體辦理活動、針對實習學生加強宣導職場拒菸技巧等。
(三)地方政府與各級學校菸害防制績效督導考核方式,修正為納入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審查項目,以及定期召開會議追蹤所屬學校執行效益。
四、為營造校園無菸環境,請各校依本計畫執行各項策略工作,並依本府109年11月25日府教體字第1090267093號函(諒達),持續將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推動,以及強化下列措施:
(一)納入或辦理宣導教育活動及相關課程。
(二)納入校內規範管理(例如獎懲規定、校園菸害防制計畫)。
(三)如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,建請將電子煙送交當地衛生單位查處來源,並依校內規範處理。
(四)對於使用新興菸品之學生,建請實施戒治諮商輔導或轉介相關資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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