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民眾於高鐵、臺鐵、公路客運、船舶(固定餐飲區域除外)、航空器(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)等運具內禁止飲食,並自111年1月23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交通部111年1月22日交航字第11150013042號函辦理。(檢附原函)
校長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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