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嘉義縣新港鄉新港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
發文字號:府教國字第1110079396號
速別: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 (376500000A_1110079396_ATTACH1.pdf、
376500000A_1110079396_ATTACH2.pdf)
主旨:訂定「嘉義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(暖)氣使用及管理
注意事項」,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附「嘉義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(暖)氣使用及管理
注意事項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