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辦 理。
二、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。
三、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s://www.cyc.edu.tw/ 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https://art113.cyc.edu.tw/ 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。
校長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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