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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賀

政令宣導 楊評如 - 訓育組 | 2024-01-11 | 點閱數: 57

主旨:自即日起本府終止辦理「嘉義縣處理兒少施用毒品案件之處理流程」,相關案件改依「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轉銜流程圖」程序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2年12月28日府授社兒福字第1120319360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於112年12月13日召開本縣兒童及少年保護第2次網絡聯繫會報,會議中決議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新制,自112年7月1日起施用第三、四級毒品少年應由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,因此終止辦理自104年制定之「嘉義縣處理兒少施用毒品案件之處理流程」(如附件1)。
三、相關案件移至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,並請依「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轉銜流程圖」(如附件2)程序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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